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 推荐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责编: 余佳然 发布时间:2026-03-13 浏览量:5

 各党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发展中共党员工作细则》(北艺党组字〔2020〕8号)及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量化考核标准(试行)》(北艺党组字〔2019〕16号)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202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时间
2026年3月13日—2026年4月28日
二、推荐对象
经党组织一年及以上时间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三、发展对象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会。
2.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,基本具备入党条件(非本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,经党支部认定,符合要求可接续培养的,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,但一般延长半年考察期)。
3.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,并积极参加支部及院校组织的各类活动,党员群众反映情况较好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4.经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。
5.学生应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起到良好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参加班级活动、社会活动,无迟到、早退和无故旷课现象,无晚归不归现象;所有单科成绩70分以上,因特殊原因导致的体育课成绩可适当放宽;综合测评分及各科成绩(近一年)的平均分在班级前40%且在年级前50%,无不及格现象(在校期间)。所有成绩均不含选修课成绩。
6.教职工应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近三年年度考核为“合格”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“优秀”等次,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可以优先发展;
7.无违法乱纪行为,没有受到任何一级通报及以上处分;
8.三个月内将离开学校的毕业生、教职工原则上不发展;
9.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(团委干部、分团委干部、班委、寝室长、校记者团、学工助理、党务助理、退伍学生等)。
四、发展对象确定程序
 
1.认真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意见。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,党小组应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。培养联系人以谈话推荐方式,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。(3月17日前)
2.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。党支部以个别谈话、座谈等方式,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。入党积极分子是团员的,应听取团组织意见。3月20日前
3.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。支委会综合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,充分讨论研究,确定发展对象人选,并形成会议记录。(3月27日前)
4.公示。支委会讨论通过后,党支部对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,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。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(4月13日前)
5.向学校党委备案。公示无异议后,党支部(设有党总支的,党支部将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情况报党总支进行审议)将发展对象人选相关材料报学校党委备案。审核后,学校党委在15日内将批复书面意见通知党支部(党总支)。(4月28日前)
三、工作要求
1.严格把关。各党(总)支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突出先进性,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,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,是否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,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。要注重从少数民族人群中培养发展党员。
2.严格落实。各党(总)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,组织开展推荐工作,杜绝应付了事和弄虚作假,保证“推优”质量,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。

3.报送材料。各党(总)支部请于2026年4月13日前将发展对象人选相关材料(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汇总表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、思想汇报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、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登记表、会议记录、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情况登记表、关于将XXX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)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学校党委备案。纸质版直送行政楼203党委组织部,电子版(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汇总表、广西发展党员信息库)发送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:byzzb2021@163.com。

 附件:1.党员发展量化考核表(试行)
          2.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汇总表
          3.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
          4.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登记表
          5.关于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
          6.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情况登记表
          7.关于将XXX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
         8.202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人选名额分配表
         9.广西发展党员信息库

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 

2026年3月13日         

(联系人:倪喆恒    联系电话:0779-6660522)